展覽展示過程中產生和涉及大量的精神成果,包括展臺設計、宣傳手頁、宣傳標語、圖片、產品外觀設計等,這些都屬于知識產權保護的對象。
一、展會中的那些侵權行為
展會中的侵權行為主要有四種既商標權、著作權、專利權、不正當競爭。
實際上,展會從籌備到開始,都會出現以下侵權現象:
1、主辦者照搬抄襲別人的展會名稱、會標、主題、內容等,自己沒有去策劃。
2、冒用有名氣的展覽主辦方名義招展。
3、參展產品與同行企業的專利產品相同近似,涉嫌剽竊抄襲他人成果,如商品與樣品的顏色、包裝等。
4、展品商標超過授權使用的期限,或者跨區域使用商標而未經授權。
5、展具、產品說明、廣告手冊、宣傳標語、背景音樂、圖片以及用來演示的硬軟件、侵犯他人產品專利權。
6、展覽設計中盜用、模仿他人設計圖紙略微修改,或直接盜用別人的外觀設計方案。
7、抄襲別人的外形、結構、原理。
8、對產品功能、用途、技術特征等方面夸大宣傳,被指出虛假宣傳、欺騙性銷售。
二、在國外參展要注意哪些侵權問題?
1、國際展的市場競爭和貿易保護加強
國際展中的外商非常注重對自己產品的市場保護,他們的產品在本國注冊商標和專利保護,也會在展出國和其他國家申請保護。
2、中國企業缺乏知識產權保護理念和手段
中國的企業在參加國際展會時,很少在參展國或展出地區注冊產權保護。
3、參展的企業了解知識產權和相關法律裁決的很少
目前在國際展覽會上見到的法律文件,基本上是當地法院格局起訴方單方面的陳述簽發的臨時禁令——暫時封存參展展品。
我國企業參展業均不清楚此禁令的作用和應對方法。
4、缺乏對參展產品的審查
企業在在貨源廠收取展品時,不能得到展品是否侵權的信息,許多參展產品在我國專利局申請了專利,但沒有在展出國或其他權威國際專利機構檢索和申請保護,這樣容易收到侵權被告文書。
5、參展產品包裝也會引起紛爭
產品不是指參展展品,而是用來包裝展出的展品或布置展位時,使用的掛鉤或固定材料。
6、產品商標權的使用時間和范圍違反約定
有些中外合資企業展出的展品是外商品牌,這些品牌的使用是有一定的時間和地區限制。由于兩個不同的使用商標企業在第三國展出時所享有權利不同,在參展時也容易引發糾紛。
更多展會資訊:
上海泰臣展覽為您提供專業,及活動策劃,為企業參展提供一站式服務。
搭建熱線:021-54299159/19916723358或在線QQ咨詢(97357838)